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378號
遺失聲明
孔繁斌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2-2號房屋,受理憑證(201812060024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孔繁斌
2018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