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342號
遺失聲明
王小銘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北環(huán)西街47號2單元106室房屋,受理憑證(201810220053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小銘
2018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