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305號
遺失聲明
姜劍慶、姜歡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城隍廟小區(qū)55號樓501號房屋,房屋所有權證(2013120623711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姜劍慶、姜歡
2018年10月16日
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305號
遺失聲明
姜劍慶、姜歡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城隍廟小區(qū)55號樓501號房屋,房屋所有權證(2013120623711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姜劍慶、姜歡
2018年10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