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77號
遺失聲明
馬桂英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表廠路62號1604號房屋,受理憑證(證號:201809200059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馬桂英
2018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