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64號
遺失聲明
王吉君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健康路45號403號房屋,受理憑證(證號:201807160151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吉君
2018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