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59號
遺失聲明
慕佩蘭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振五街71號305號房屋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11101208111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慕佩蘭
2018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