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50號
遺失聲明
趙光旭持有的,坐落在振興區(qū)國瑞路13號2單元604號房屋,受理憑證(證號:201808230141)因保管不善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趙光旭
2018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