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47號
遺失聲明
劉德才、孫國英持有的,坐落在振興區(qū)福春小區(qū)38號樓525號房屋,房屋所有權證(證號:2013071908411)因保管不善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劉德才、孫國英
2018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