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052號
遺失聲明
楊迪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中央大道39-9號2單元404室房屋,受理憑證(20181229015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楊迪
2019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