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李歆菲、張永峰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同興鎮(zhèn)變電村一組屋,房屋所有權證(證號:2002125569號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歆菲、張永峰
2018年0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