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宮同國、葛翠英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錦繡小區(qū)16號樓506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12102613911號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宮同國、葛翠英
2017年6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