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楊斌、姜盛琴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振興區(qū)十緯路鐵路住宅44號樓4-12號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130220012)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 楊斌、姜盛琴
2017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