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杜殿全、孫桂君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三緯路15號樓1單元901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151013025711)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 杜殿全、孫桂君
2017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