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駱偉軍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興三路5-1號5單元610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11062123511)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駱偉軍
2017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