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李強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于丹東市振興區(qū)山上街賓館溝小區(qū)2號樓702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04119034)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強
2016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