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56號
遺失聲明
李仁善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興一路32號1單元1101號房屋,房屋所有權證(證號:20160531035511)因保管不善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仁善
2018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