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100號
遺失聲明
姜殿珍、王桂禮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(qū)同興鎮(zhèn)龍母村鞠家堡房屋,房屋所有權證(7-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姜殿珍、王桂禮
2019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