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059號
遺失聲明
包華金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(qū)龍母路101-18#4單元309室房屋,受理憑證(201901300107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包華金
2019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