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392號(hào)
遺失聲明
李英英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鴨綠江大街294-2房屋,受理憑證(201811270153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英英
2018年1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