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209號
遺失聲明
馬萬春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國強路36號2單元3104室房屋,受理憑證(201906130085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馬萬春
2019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