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192號
遺失聲明
李秋紅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立交新路51號1206室房屋,受理憑證(201905160108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秋紅
2019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