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172號
遺失聲明
孫曉強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振八街54號3單元906室房屋,受理憑證(201904030467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孫曉強
2019年6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