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152號
遺失聲明
李永艷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福春街81-35-2號房屋,受理憑證(201803080175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永艷
2019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