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151號
遺失聲明
張莉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站前小學1號樓503室房屋,受理憑證(201905040009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張莉
2019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