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143號
遺失聲明
代坎利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(qū)江岸小區(qū)4號樓801室房屋,受理憑證(201904110146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代坎利
2019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