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234號
遺失聲明
赫勇、齊芳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興三路3-5號307室房屋,房屋所有權證(20090513239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赫勇、齊芳
2019年7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