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230號
遺失聲明
朱艷秋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(qū)東新路32-5號1單元1502室房屋,受理憑證(201907020049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朱艷秋
2019年7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