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326號
遺失聲明
梁晶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金海路42號2307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504070234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 梁晶
2019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