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324號
遺失聲明
林治鳳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(qū)龍泉南路8號1單元201室的受理憑證(201909100263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 林治鳳
2019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