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270號
遺失聲明
李愛根、潘素蘭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錦山大街281-16-18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00810009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愛根、潘素蘭
2019年8月21日
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270號
遺失聲明
李愛根、潘素蘭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錦山大街281-16-18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00810009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愛根、潘素蘭
2019年8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