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250號
遺失聲明
劉穎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表廠路74號1單元202室房屋,受理憑證(201907250098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劉穎
2019年8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