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401號
遺失聲明
康生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縣前北小區(qū)10#109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3128353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 康生
2019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