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392號
遺失聲明
耿長春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于家小區(qū)54號樓206室、振興區(qū)富裕園小區(qū)1號樓橫軸11-12、縱軸A-E門市、元寶區(qū)中富街17號2單元1003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1081813511、2014040208011、20140402084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耿長春
2019年11月9日
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392號
遺失聲明
耿長春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于家小區(qū)54號樓206室、振興區(qū)富裕園小區(qū)1號樓橫軸11-12、縱軸A-E門市、元寶區(qū)中富街17號2單元1003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1081813511、2014040208011、20140402084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耿長春
2019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