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473號
遺失聲明
孫曉芳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振八街36號2單元906室的受理憑證(201907210144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孫曉芳
2019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