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469號
遺失聲明
王連有、任德英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興五路26-3號1303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01125244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連有、任德英
2019年12月26日
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469號
遺失聲明
王連有、任德英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興五路26-3號1303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01125244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連有、任德英
2019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