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467號
遺失聲明
曹芬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文安路70-1號的房屋所有權證(201611210136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曹芬
2019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