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427號
遺失聲明
楊毅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沿江街江畔小區(qū)1#701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110070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楊毅
2019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