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20】丹東市024號
遺失聲明
孫晶晶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英才街六合小區(qū)17號樓486-6號的房屋所有權證(2006111815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孫晶晶
2020年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