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20】丹東市023號
遺失聲明
丁曉琳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興一路70號103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607120114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丁曉琳
2020年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