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20】丹東市137號
遺失聲明
馬萬春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科技街10號4單元610室的受理憑證(201912090297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 馬萬春
2020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