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20】丹東市119號
遺失聲明
孫強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振六北街鐵路住宅6號樓2-2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20619076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孫強
2020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