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李鵬、畢建美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瓦房街1413號3單元307室的房屋所有權證(201507310198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鵬、畢建美
2020年8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