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崔樂福生前、吳淑琴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花園街22組143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99123711、9912345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吳淑琴
2020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