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袁繼紅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春三路20-13310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4012412611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袁繼紅2021年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