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吳宏彬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中寶街49號(hào)107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9082707311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吳宏彬2021年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