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王軍霞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桃鐵12號樓404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601130137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軍霞2021年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