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陸奉東、李世敏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柴草市街46號(hào)2單元404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6150464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陸奉東、李世敏2021年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