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姜德發(fā)、程秀蘭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(qū)金礦辦事處板石村三組的不動產權證(遼(2020)丹東市不動產權第00669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姜德發(fā)、程秀蘭2021年3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