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劉力嘉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鴨綠江大街333-37號1單元1702室的受理憑證(DJ202103110159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劉力嘉2021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