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董曉剛、姜文琪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振五街37號(hào)503室的預(yù)告登記證(015103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董曉剛、姜文琪2021年4月26日